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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家办公用品专卖店怎么样?有什么好的营销策略


  1. 开个办公用品店需要什么手续
  2. 开个办公用品店需要什么手续
  3. 开文具店要什么证件

一、开个办公用品店需要什么手续

开办公用品店需要手续如下:

1、工商登记。要先进行工商登记,申请营业执照。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:身份证、营业执照申请书、经营场所证明、店铺租赁合同等;

2、税务登记。根据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,进行税务登记,获取税务登记证和税务账册,缴纳税款;

3、环保审批。如果经营范围涉及环保等方面,需要进行环保审批,获得环保许可证;

4、消防审批。根据当地消防规定,进行消防审批,获得消防合格证;

5、申请经营许可证。如果经营的商品需要特别的许可证,如食品许可证等,需要进行申请,获得经营许可证;

6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。在店铺营业时,需要雇佣员工,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费;

7、其他方面。如需要进行广告宣传等,需要申请相关许可证;如需要借款,需要在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等。

开设办公用品店的流程如下:

1、市场调研:对当地的办公用品市场进行调研,了解消费者需求、竞争情况、供应商情况等信息,为制定后续的经营策略提供参考。

2、制定经营计划: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,制定经营计划,包括选址、店面规划、商品选购、人员配置、财务预算等方面。

3、注册公司: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,选择适合的企业类型进行注册,如个体工商户、有限责任公司等,并申请工商营业执照。

4、租赁店面:根据经营计划,选择适合的店铺位置,与房东进行租赁谈判,签订租赁合同。

5、装修店面:根据店面规划,进行装修设计,选择装修公司进行装修。

6、采购货物:根据经营计划,选择合适的供应商,采购办公用品等商品。

7、设计和制作店铺标识:设计和制作店铺标识,如店铺招牌、宣传单页等。

8、雇佣员工:根据经营计划,招聘所需的员工,如店长、销售员等。

9、开业前宣传:进行开业前的宣传活动,吸引潜在客户。

10、开业:完成前面的步骤后,正式开业。

综上所述,不同地区的具体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,开办公用品店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,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同时,开店前还需要考虑货源、店铺装修、人员招聘等问题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二条

有经营能力的公民,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,从事工商业经营的,为个体工商户。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,也可以家庭经营。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。

第三条

县、自治县、不设区的市、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(以下简称登记机关)。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,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。

一、开个办公用品店需要什么手续

您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即可

1.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,(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)

2.身份证复印若干张 ,一寸照片若干张.

3.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。

4.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,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,在质检局。

5.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,发票申请分2种:第一,按定税方法,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;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

6.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,时间大概是15-30天,这个各地不同的

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?

三、开文具店要什么证件

最起码要办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。

1、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:

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(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),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,证件相片一张。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,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,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。

2、因为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要求工商登记部门从2013年1月1日开始,

至2014年12月31日,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(含开业注册登记费、变更登记费、年度检验费、补(换)证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)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(含开业登记费、变更登记费、补发营业执照费、营业执照副本费)。

3、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国税部门申请《税务登记证》。

4、《税务登记证》需要的材料是:

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,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,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扩展资料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:

第五十一条

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:

(一)申请文件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、材料的,应当决定予以受理。

(二)申请文件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,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、材料需要核实的,应当决定予以受理,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、理由以及时间。

(三)申请文件、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,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,注明更正日期;经确认申请文件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决定予以受理。

(四)申请文件、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当场告知时,应当将申请文件、材料退回申请人。

属于5日内告知的,应当收取申请文件、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、材料的凭据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文件、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

(五)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,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。

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、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营业执照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税务登记证